貢山縣衛生監督所關于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的公告
為有力推動貢山經濟社會發展,確保衛生監督干部隊伍穩定,充實衛生監督執法力量,經縣衛生健康局黨組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共招2名衛生監督所專職協管員。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怒江戶籍,農村、城鎮戶口及性別不限;
2.年齡在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曾從事衛生監督輔助工作的可放寬到40周歲;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或轉業士官以及有衛生監督工作經驗者優先;
4.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無不良記錄;
5.身體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衛生監督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勞動教養和被開除公職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有現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職責
(一)掌握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職業病危害企業、學校、醫療機構管理等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建立本底資料檔案,
(二)協助開展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好檢查記錄,并督促整改。
(三)協助開展衛生行政許可的現場審查,配合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及培訓工作,
(四)負責管理相對人及衛生監督信息員的衛生法律法規和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教育。
(五)負責衛生監督相關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
(六)負責群眾舉報投訴的登記、報告,配合衛生監督員調查處理。
(七)協助衛生監督員對衛生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對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為、物品或場所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縣衛生監督所。
(八)協助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和非法行醫行為。
(九)及時報告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十)完成衛生監督所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討論決定、體檢、公示、合同簽訂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由貢山縣衛生監督所將招聘公告通過貢山縣人民政府網、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8月29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貢山縣衛生監督所辦公室1樓
3.聯系電話:15770223725座機:0886--3513052
4.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退伍證(復印件各1份),填寫《貢山縣衛生監督所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報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藍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
(3)報名者應對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資格條件、有關材料由貢山縣衛生監督所負責資格審查并公示,負責統一時間進入招聘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待定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生的筆試、面試成績,按公開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的內容主要是:德、能、廉情況,政治業務素質情況,不良嗜好情況,能否適應崗位情況評估等,由單位領導班子討論研究,予以錄用。
(六)體檢
考察合格后由衛生監督所通知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個人原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人選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貢山縣衛生監督所對擬錄用人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經查屬實,取消錄用資格。
(八)合同簽訂
經公示期滿對應聘人員無異議的。將正式錄用,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800元/月),聘用合同實行每年一簽。
五、工資待遇
每月工資標準為3000元,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崗位,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
附件:
貢山縣衛生監督所招聘衛生監督協管員報名表
貢山縣衛生監督所
2024年8月29日
來源:https://www.gongshan.gov.cn/xxgk/MB1070991/info/2024-249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