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招聘稽查大隊文職人員的通告
為加強城市管理與執法隊伍建設,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稽查大隊文職1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崗位職責
1.負責信息收集、文件起草、材料撰寫、資料歸檔匯編等工作;
2.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熱愛城管事業,政治思想素質過硬,熟悉電腦操作,擅長公文寫作,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年齡:在18周歲(含18周歲)以上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公民,性別不限;
4.學歷:大專及以上具有辦公經驗的優先;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有不適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提供虛假資料或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崗位待遇
稽查大隊文職人員工資3500元/月。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若考核不合格,給予解聘。注:服務年限不得低于1年。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9月6日。
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貢山縣住建局辦公室(青山路1號),咨詢電話:3511031。
4.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攜帶個人簡歷、正式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紅底彩照2張。
五、面試
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需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根據報考人員抽簽順序依次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
六、聘用及管理
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服從用人單位安排,接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再定是否續聘)。因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合同終止。
貢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2日
來源:https://www.gongshan.gov.cn/xxgk/01528363X/info/2024-249490.html